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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纠纷律师——强制执行阶段债权怎么转让

嘉兴经济纠纷律师——强制执行阶段债权怎么转让

 

强制执行阶段债权怎么转让如果本身有执行案件,也就是曾经执行过,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被终结执行。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启动,不再存在申请执行期限的问题,新的债权人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即可解决。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的时候,从来没有依法申请执行过,那么肯定新的债权人要受两年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而且是从原债权人依法应当申请执行时起算。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十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3人,但有下列情形之1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8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8十1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在强制执行阶段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以转让债权,而转让债权后会涉及到强制执行的问题。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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