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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刑事辩护律师分析辩护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如何处理刑辩指南

嘉兴刑事辩护律师分析辩护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如何处理刑辩指南

 

1、辩护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如何处理1、辩护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对辩护人,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2)、被告人自行辩护的,庭审继续进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应当公布休庭;(3)、辩护人被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后,具结保证书,保证服从法庭指挥、不再扰乱法庭秩序的,经法庭许可,可以继续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百1十条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在哪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辩护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对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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