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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携带哪些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捍卫条例》:; 第3十2条 除国务院另有划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1)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2)管制刀具; (3)易燃,易爆,有毒,侵蚀性,放射性物品; (4)国家划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律师姓名:范丹丹 执业证号:13304201611650235 联系电话:18367349773 电子邮箱:ningxiner719@sina.com QQ/微信:363721646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市昌盛南路现代广场2号楼1303室